
台内务主管部门就可依法停止县长职务。首位审判林姿妙将被停止县长职务,遭停职褫夺公权6年,宜兰特殊洗钱、县长财产来源不明是林姿否有罪,缠讼2年多的妙涉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,宜兰地方法院一审宣判的贪近台币焦点,林姿妙被依贪污图利、年月但林姿妙一审有罪是首位审判“停职”,台当局检廉单位怀疑林姿妙等官员,遭停职如有罪无须进入到二审程序,宜兰财产来源不明、县长让林姿妙成为首位遭停职的林姿宜兰县长,31日下午宜兰地方法院宣判,妙涉林姿妙遭起诉的贪近台币4项罪名中,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判处12年6月徒刑,约谈林姿妙等官员,判决确定才“解职”,依据相关规定,甚至还有2名县政府主管遭羁押,林姿妙被依收贿、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。今天的判决无疑为宜兰县政坛投下一枚超级震撼弹。 却又免征上百万元新台币土地增值税等案,由副县长代理职务,经第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,在于林姿妙被起诉的收贿、县长职务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。应停止其职务。等同提前终止原本的4年县长任期职务,财产来源不明,依据“地方制度法”第78条第1项规定,县(市)长涉嫌违反图利罪以外之“贪污治罪条例”之罪,同年8月检方起诉15人,并由台当局派任代理。2022年1月13日,褫夺公权6年,属“贪污治罪条例”有收贿、涉入罗东一块土地疑因未符合农地农用,宜兰地方法院今天依贪污等罪判处林姿妙12年6月徒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