晒晒去年日照消费者维权故事

本报记者 王娟 特约记者 秦钊
3月11日,晒晒事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0年度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及投诉难点。去年权故去年,日照全市共受理消费者申诉、消费举报、晒晒事投诉6511件,去年权故发布消费警示8次,日照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。消费
1 百瓶农药使12家农户蔬菜绝产
□案例
2010年3月19日,晒晒事莒县消协接到临沂市沂南县蒲汪镇某村村民谢永福等12户消费者的去年权故投诉:本村谢永福等12户种植芹菜的农户,购买了河北某农药厂生产的日照“枪击”牌农药100瓶。实施兑水地灌芹菜后陆续出现了叶子发蔫、消费变黄,晒晒事芹菜根变黑、去年权故枯死等现象,日照严重的有12户蔬菜绝产。与经销商和莒县代理商反映情况,莒县代理商也多次与生产厂家联系。鉴于药品未做出法定鉴定结论,此案件一直拖至2010年3月,直到村民得知消协能帮助调查调解,便来莒县消协进行投诉。
□消协
3月19日,莒县消协受理投诉后,立即组织专人负责调查处理此案。经工作人员现场实地勘察和询问,了解到村民投诉情况基本属实。该村有12家农户的芹菜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叶子变黄,根烂变黑,枯死等绝产现象,消费者均认为与农药有关。但厂家认为该批农药已经过本厂严格检验是合格产品,其他区域使用此农药的农户都没有出现这种情况,且无法定检验报告证明。怀疑农药质量问题是无根据的,应从今年春季气候上找原因。在双方各持己见的情况下,消协从多家使用农药均出现同种现象这一基本事实入手,要求双方各自查找原因,积极配合调查调解。
消协认为,该投诉反映情况基本属实,但因农户客观也存在着使用不当之责,且尚未做出法定检验报告,所以依据不够充分。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存在使用指导不力、说明不清的责任,应正确面对多家农户出现农药药害这一事实,对消费者做出相应的补偿。经过莒县消协耐心细致地调解,最终达成一致,由厂家一次性补偿给谢永福等12户农户现金5万元,其他费用1万元,总计6万元。对此生产厂家和受损农户均无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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