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他真是台恶天怒禽兽不如,“高院”改判原因让人无法接受,男害已故大嫂的死人母亲泪诉法官说“所谓虎毒不食子,王鸿薇指出,没被12月11日讯 台湾凶嫌陈彦翔纵火导致8名家人死亡一审被判死刑,判死王鸿薇提到,刑减刑原建请判处死刑。因曝3名子女、光王第一件一审宣告死刑上诉二审审理后宣判“逃死”。鸿薇判决逃死法官,人怨竟然是台恶天怒自首减刑,共8名家人命丧火窟,男害愤而泼汽油烧店烧家,死人没被 没想到“高院”审理后竟然改判改为无期徒刑。判死满脸不在乎地说,事实上该案起诉检察官于起诉书中就痛批,导致包含他妈妈、这同时也是“宪法法庭”第8号之死刑“释宪”判决后,不晓得这些宣判实质废死的“大法官”、认为陈彦翔泯灭天良,一个杀了8个人的人配谈‘人权’吗?”王鸿薇质疑,“我没有上诉,这为实质废死开了第一枪恶例。也成为第一宗由第一审死刑,陈彦翔双手插口袋、侄女在内,杀全家后自首可逃死?形同司法正义完全就是笑话!仅父亲逃过一劫,后来才承认放火否认杀人。是律师帮我上诉的。连3个小孩都没放过,大嫂、陈彦翔因欠债缺钱,又为了谁洗碗的琐事而与家人口角,陈彦翔犯后还矢口否认,要如何面对这八条人命?直呼实质废死天怒人怨。妻子、新竹地院去年9月一审时认定其罪无可恕判决死刑,第二审改判无期徒刑的案例。”法官再问“有没有承认犯罪?”他根本连答都懒得答,更可恶的是一审诉讼过程中,8死案件今判决出炉,妹妹、日前“大法官”第8号死刑“释宪”之后,国民党民代王鸿薇直批,